2006-1-24
经玉溪汇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定,该公司解散,已报云南省财政厅终止备案。
云南省财政厅已收回玉溪汇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玉溪汇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终止执业。终止后,玉溪汇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执业期间的法律责任仍由原出资人承担,属于个人的责任仍由有关当事人承担。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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