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参加2007年度评审的考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做好参评材料的准备工作。
云南省财政厅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1: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云财会〔2007〕8号)的要求,2007年,我省决定继续执行对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自2005年起,按照人事部、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对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即试行了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才可参加评审。现将2007年度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及中央驻滇单位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从事会计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勤奋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以上;
3、大专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0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若大专毕业前已有中专学历或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0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或者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4.中专毕业以后,从事会计工作累计25年以上,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若中专毕业已取得会计员资格的,25年累计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会计员资格的时间算起。
5.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二)根据试点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
1.国际会计机构特殊荣誉获得者;
2.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者。在国家级专业会计杂志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5篇以上,或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出版,经过有关会计学术权威机构或有关专家学者认定,证明对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者。
二、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28—6月15日。
三、报名地点:昆明地区的报名地点设在云南财经大学会计教育培训中心(护国路67号,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内,天恒大酒店后面,联系电话:3131126,3138488)。
其他地区的报考人员(含中央驻当地单位)请到当地州、市财政部门报名,县级不设报名点。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应当先认真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按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版像片2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须经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核实盖章。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持相应的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及近期同底版小1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须经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审定资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注:考生当年不得重复报名,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收款收据,于2007年8月15日—8月25日到当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范围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方式为开卷笔答。
(三)考试范围为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具体考试范围见全国会计考办发布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