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摘自云人考[2008]7号)
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事中心出函〔2008〕14号),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11月进行,现将报名及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
报名条件继续执行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人职发〔1993〕1号)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人职发〔1993〕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报名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由各地安排,原则上应安排在州、市府所在城市。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网络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考,提高考试服务水平,考生
可以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
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
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办法如下:
1、报考考生可以在2008年3月25日至2008年4月25日的任何时间和地点登陆以上任意一个网站,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将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上传;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提交完整信息三天以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各类银行卡在网络上缴纳报名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陆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完成网络报名。
2、为方便考生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考生可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身方便和需要任意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进行网络报名,并在所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云南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
昆明市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昆明市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如实填报《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必须在网络上填写),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缴纳报名费。
二)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报名事项。
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受理考生报名申请时应初审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代考生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以考生个人身份录入考生信息和照片。
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于2008年3月25日至2008年4月20日携带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到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培训部(节假日不办公)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昆明市及全省其他州、市的现场报名开始时间由各地自定,但截止时间均为2008年4月20日,现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报名结束后,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可以通过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律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