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计会统管理工作规程
(一)税收计划:运用科学的方法编制、分配税收计划、按时编报税收电月(旬)报;按月、季、年分析通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
(二)税收会计核算
1、原始凭证销号。收到国库转来的各种税收缴款书回执联与上解单位报来的《票证缴销表》所列填用的缴款书进行核对销号。按期编制应征凭证汇总单、入库凭证汇总单、征前减免凭证汇总单、上解凭证汇总单、待解凭证汇总单、退库凭证汇总单和临时征收税款汇总单、暂收款凭证汇总单。同时,根据上解和入库销号信息,及时编制《入库率统计报告表》、《申报征收情况一览表》、《欠税清册》、《税款滞纳金统计表》、《税务行政处罚罚款统计表》等。
2、原始凭证审核。税收会统环节对税收原始凭证的审核要建立责任制度,做到有关征收人员自审,税收会计复审,局(科、所、股)长抽审,必要时内外结合审核。
3、原始凭证的汇总。税收会计管理环节按期(最长不超过10天)将原始凭证汇总,产生各类凭证汇总单。
4、记帐凭证制作。税收会计管理环节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加以归类整理按要求填制记帐凭证,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总分类帐及其明细分类帐的根据。根据记帐凭证定期按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税收会计帐簿管理。按规定设置、登记(打印)各类总帐、明细帐、辅助帐。
6、会计报表编制。各核算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其上级税务机关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及时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按编报要求逐级上报。
7、对帐。将国库转来的"预算收入报表"("对帐单")的累计数与税收会计报表和"入库类"各帐户的余额进行逐项核对。若发现有误,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若无问题,双方相互在对方报表上盖章。对帐更正错误的时间,不论是本月发生的还是以前月份发生的,都应在发现错误的当月办理更正,不再变更以前月份的帐表。更正时,按国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发现错误的单位,填制"更正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共同更正。征收单位不能更正上解税款,只能在入库单位更正的同时,按照入库单位的通知,更正有关帐户。但是,如果征收单位发现科目和级次错误,应通知入库单位在入库税金对帐时更正。
(三)税收会计分析税收会计管理环节主要从应征税金分析、欠缴税金分析、入库税金分析、其他因素等几个方面,结合现行税收政策法令和税务统计资料、征管资料及有关历史资料,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税收资金运动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对税收资金运动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编写税收会计分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四)税收会计检查税收会计管理环节以税收法规、税收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采取顺查、逆查、抽查等方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税收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和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编写检查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包括应征税金检查、欠缴税金的检查、减免税金的检查、征解税金的检查、提退税金的检查、税收会计核算制度检查和税收票证管理检查。
(五)退税处理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的,征收部门要对其持有的经税务机关审批的退税文件或有关文书,主要包括《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减免税批准通知书》、证明已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以及其他需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纳税人办理其他退税的,征收部门应分不同情况分别对其持有的经税务机关审批的《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返还审批表》、《销售供出口货物超缴增值税退税审批表》、《销售供出口货物超缴增值税抵减审批表》、《核准退税通知书》、《退税(抵税)确认书》、证明已缴纳税款(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