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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察雅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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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2 14:33:29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竟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业工作的统一部署,日前,察雅县结合自身实际,下大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该县在工作中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周密的自查方案,引导本行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经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行业主管部门也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并制定了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会计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该县商业贿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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