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自治区免征农业税后农税队伍转型问题,石河子市财政局按照“保留机构、稳定队伍、转变职能”的原则,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积极落实涉农财政优惠政策,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农业税收征管职能的转变和工作重心的转移。
一、从过去注重面向农村千家万户抓收入的“征管型”,向面向农民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服务型”转变。利用农税干部长期从事基层农税征管工作逐渐形成、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积极开展村财乡管、乡财县管改革和各项涉农补助政策落实工作,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从过去负责农税征管的“单纯业务型”,向执行财政政策需具备的“综合协调型”转变。加强对两级农税干部的分级教育与培训工作,丰富和提高农税干部财政、税收综合知识和业务能力。在全面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同时,对财政性质的非税收入如城市电力附加、土地出让金进行征收,以及代征有关房地产印花税等。同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参与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由以往的单面手转变为多面手。
三、从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以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对市区农税干部重点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契税、耕地占用税及部分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基层农税干部重点监督、检查、考核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粮食直补等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现工作重心的逐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