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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设立巴州易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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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8

中国会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申请设立“巴州易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巴州易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合伙制,合伙人为梁建华、鞠红玲。法定地址为新疆巴州计委培训部二楼。该所共有专职从业人员10名,其中注册会计师5名,其他专职从业人员5名,主任会计师由梁建华担任。该所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

  二、合伙人梁建华,男,1961年12月生,于1997年7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CPA证书号为650100260003,身份证号为650103611228281.2000年4月至2003年4月在新疆华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在新疆安诺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从事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117份。最近5年来,该注册会计师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过处罚。

  三、合伙人鞠红玲,女,1963年3月生,于1997年7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CPA证书号为650100290006,身份证号为652801630315052.该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4月至2003年5月在新疆金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自2003年5月至2005年4月在库尔勒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从事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78份。最近5年来,该注册会计师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过处罚。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来电(0991)2817414、2828267或来信反映。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收) 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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