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7-3 10:01:29
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第一阶段工作已于2007年6月30日结束。第二阶段(即换发证书阶段)将于7月23日开始。
凡在第一阶段未能打印换证申请表的持证人员,可于7月23日至8月30日(周六、周日不办公)直接到换证所在的区县财政局打印申请表,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换证手续。
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2007年6月30日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