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天津会计>正文


[天津]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10-4月20日报名

www.canet.com.cn

2008-4-3 9:57:51

中国会计网

  (二)领书时间:4月21日—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为方便应考人员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8年6月起陆续回答应考人员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应考人员个人的解答事项。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试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我市考办通知考生。

  (二)每科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及格分数线。

  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科目在中文试题一百分的基础上,各增设十分的英文选答题,试题形式为主观题,考查专业知识。分值计入该科目总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仍为六十分。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有效期5年。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4年。

  (五)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持各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八、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二)应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了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和订购考试辅导用书在网上同时报名订购,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上网补办和修改。

  (二)考试辅导用书、准考证和考试成绩单采取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考生任选其一。凡是采取邮寄方式的考生准确填写邮寄信息。

  十、确认和领书地点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人民公园旁)。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打印】【关闭

 
上一篇:[天津]关于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手续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浙江]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4月15-24日·[湖北]2008年注会考试报名:4月15-30日
·[贵州]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10-4月30日·云南省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
·[云南]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12-4月27日·[重庆市]2008年注会报名:4月14日至30日
·[辽宁考区]2008年注册会计师报名4月14日起·北京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确认地点变更
·[江西]2008年CPA考试英语测试报名:5月21·[四川]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4月15-4月30日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