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8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05〕10号)规定,现将我市2008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需通过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三、考试政策
(一)免试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统考科目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
四、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题型
1、会计基础:5月24日9:30-11:3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
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月24日13:30-15:00,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判断题。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到现场照相、确认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月11日——1月21日
考生请登陆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在首页左侧“会计考试网上报名”栏目中的“报名类别”选项选择“2008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输入验证码后,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页面,填写、上传、打印报名表。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1月16日——1月2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只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
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照相、报名确认及交费手续。
(四)统考科目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津价费[2003]105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25元/科。
(五)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07年的考试大纲,使用2007年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从“天津会计”网站上“下载专区”下载勘误表。
六、外地在津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须凭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户口本(暂住证)方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地点
名 称 地 址
和平区财政局 和平区保定道10号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西锦路5号(长城公寓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