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四川会计>正文


[云南省]关于请予推荐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www.canet.com.cn

2006-7-19 15:57:00

中国会计网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会协[2006]38号)要求,为做好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请你们按照《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2006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推荐给我们(优先考虑以前年度参与过执业检查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同时,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共20名)

  1.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 2人;

  2.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 2人;

  3.云南天赢会计师事务所2人;

  4.云南云审会计师事务所2人;

  5.云南云达会计师事务所1人;

  6.云南中立会计师事务所1人;

  7.云南华昆会计师事务所1人;

  8.昆明鸿润会计师事务所1人;

  9.云南云能会计师事务所1人;

  10.云南云建会计师事务所1人;

  11.云南东陆会计师事务所1人;

  12.昆明华信华昆会计师事务所1人;

  13.云南天鉴会计师事务所1人;

  14.昆明群兴会计师事务所1人;

  15.昆明贝伦斯会计师事务所1人;

  16.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1人。

  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进行推荐。

  二、检查工作实施时间从2006年8月11日开始,8月31日前完成外勤工作

  1.请参与检查的人员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全力投入执业质量检查;

  2.请接受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工作实施前不再发书面通知,而以电话方式通知准确的进点时间。

  三、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将推荐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执业资格取得时间、职务、联系方式等)填写后,加盖事务所章传真至省注协业务监管部。电话(自动传真)0871—3138627,联系人:敖成碧。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打印】【关闭

 
上一篇:四川财政厅书记、厅长在省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话会上讲话
下一篇:四川出台有关规定,中介做假扫地出门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