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山西省审计厅在长治市召开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传达贯彻审计署召开的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审计工作经验,专题研究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审计能力的有关问题,各市交流了工作经验,就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审计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厅党组书记、厅长郝志远提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提高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郝志远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加强对财政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形成;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社会事业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通过有效的审计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等各种审计,探索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评估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郝志远指出,按照国务院和审计署、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大力加强审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通过管理创新,增强审计机关的公信力、执行力。要重点在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保持审计行为的客观公正、廉洁从政、塑造审计机关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实现良好的审计效果等方面下工夫,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把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审计工作中努力追求的效果和目标。
在谈到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时,郝志远指出,审计人员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要勇敢、坚定,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在同被审计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发生联系时,切不可以监督者自居,必须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严守纪律,克尽职守。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按照审计署要求,对机关财务以及各项内部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通过坚持不懈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审计队伍的战斗力和抵御各种不正之风侵蚀的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郝志远强调指出,信息化是审计工作的根本出路,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最有效的手段,要向审计信息化建设要人力、要效率、要质量。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审计署和省厅制定的金审工程建设规划,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杜绝损失浪费。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审计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真正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要千方百计地加强审计信息化技术培训,今后要把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审计的水平和能力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大力推广和普及审计管理系统(OA)、审计现场实施系统(AO)的运用,努力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增强审计事业的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