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挪用水利专项资金;治污资金不用于污染治理;不能及时拨付救灾款,造成其使用效率低下……8月2日,山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公布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水利、环保、卫生、救灾款四类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
水利 大把钱花不到正地方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2005年审计调查发现,各级安排水资源费支出1.2亿元,有52%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远超过了经费支出不超过20%的规定;滞留、挪用水利专项资金1.26亿元,其中省水利厅及晋中、晋城两市财政、水利部门滞留7903万元,省、市、县水利部门及所属单位挤占挪用3633万元,其中34%用于修建宿舍楼、办公楼及购车支出。
上亿资金打造烂尾工程
个别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因种种原因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汾河二库水利建设工程1996年11月开工,计划工期4年,批准概算6.98亿元,到审计时已投资6.29亿元且建设10年仍未完工,投资计划确定的供水、发电效益无法实现,其中投资2321万元的水电站基础设施和设备已闲置7年,建设单位管理费、银行贷款利息等费用超概算3259万元,拖欠工程款和银行贷款本息1.68亿元。
环境 治污资金或挪用或闲置
安排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中,有1.19亿元当年未能用于治理污染项目,其中6个市、5个县财政部门滞留5329万元;3个市、7个县环保部门滞留挪用2485万元;53个项目单位闲置财政资金4116万元。
卫生 1.17亿元预算没有执行
省审计厅对全省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市县卫生投入不足,卫生项目配套资金4624万元不能落实,预算安排的卫生项目预算1.17亿元未执行,其中卫生专项资金3348万元拨付不及时。项目单位挤占挪用卫生专项资金549万元。
救灾 4157万元未及时拨付
对全省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市县财政、民政部门未及时拨付救灾款4157万元,占当年财政安排数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