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山西会计>正文


山西省财政厅三类会计广告非法

www.canet.com.cn

2006-7-21 9:22:00

中国会计网

  为避免各类会计类不实广告误导消费者,省财政厅日前特别明确了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有关事项,指出凡与下列规定相悖的广告均属于非法不实广告。

  省财政厅指出,目前,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不再专门审批会计定点培训单位。原来财政部门审批的各培训点不再有效,不允许再使用“财政厅(局)培训点”之类的标牌字样或进行广告宣传。

  同时,所有关于会计类的证书发放,均由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负责。获取会计类证书的前提是必须参加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所有声称“四证同发班”、“会计四证班”的均属非法宣传。

  此外,从2005年7月4日起,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实施年检制度,而是实施每两年为一个周期的免费登记制度。免费登记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和监督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和在岗及奖惩情况。凡声称能够办理“会计证年检”的均属于非法宣传。

山西商报

打印】【关闭

 
上一篇:洪洞县注重提高审计质量
下一篇:山西审计厅:瞒报审计问题今后将被追责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