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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摸清了省级财政性委托贷款的家底并提出了分类处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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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

中国会计网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抽调500余名审计人员历时7个多月时间,对省级各部门历年来发放的财政性委托贷款进行了审计调查。在此基础上,重点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委、省煤炭厅等四部门发放的财政性委托贷款进行了专项审计,共审计贷款企业单位3726户,涉及贷款资金73亿元,审计户数占使用委托贷款总户数的70%,审计金额占全部委托贷款的87%.根据金融部门提供的数据,2004年末全省省级财政性委托贷款余额为1194069万元。在今年的专项清理工作中,经过核实各资金主管部门的自查结果,发现有355638万元的委托贷款经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已转为各资产公司和贷款企业的资本金,而受托金融机构仍以委托贷款反映。其中包括:山西国际电力公司转资本金247785万元;省经委转省经贸资产公司资本金85040万元;省计委煤改贷转省经贸资产公司资本金19139万元,省交通厅转所属企业资本金3674万元。扣除以上转资本金部分外,2004年末省级财政性委托贷款余额实际为838431万元,涉及贷款企业5027户。

  在摸清委托贷款家底的基础上,审计部门对所审计的3726户贷款单位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政策要求提出了分类处理的建议。其中,建议清收的企业2092户,涉及贷款本金413637万元,利息281580万元;建议转企业资本金的262户,涉及贷款本金159780万元,利息113372万元;由于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企业无法归还贷款,建议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规定程序审查核销贷款的企业852户,涉及贷款本金94943万元,利息89462万元;建议资金发放部门进一步核查的贷款企业470户,涉及贷款本金63426万元,利息67307万元。

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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