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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盐湖区67个单位私吞财政款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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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29 9:46:00

中国会计网

  盐湖区收支两条线专项工作组经过20天检查审计,截至27日,发现有67个单位共私吞财政款100余万元。

  2005年运城市盐湖区各单位上缴财政款应为6520.8万元,而实际只缴了6415万元,应缴未缴的财政款高达105.8万元。在此情况下盐湖区政府成立了收支两条线工作组对涉款的67个单位进行了调查审计。

  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未能全额上缴财政,个别单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缔的收费等问题。

  盐湖区政府向涉款的67个单位发出通报,限期上缴应缴的财政款,对到期未缴的单位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单位要自查自纠,遵纪守法,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有效遏止各种财政违规、违纪行为。

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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