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财政收支审计。审查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促进相关部门规范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行为。
二是加强税收征收审计。审查相关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关注税务检查、欠税、缓征以及辖区税源建设等情况。
三是加强重点部门审计。对医疗卫生系统、社保管理中心、建委、劳保等部分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执行的严肃性。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对教育、农业、科技、社保等专项资金,结合项目和资金特点,突出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五是加强政府基金审计。对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政府性基金运作规范。
六是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对部分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主要审查企业资产运作和资金增值保值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