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7-30 20:50:40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本会发布的《关于对二OO五年度本市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沪会协〔2006〕1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市的年检工作已基本完成。刘平等7位注册会计师因开设新所和办理转所手续等原因,暂未公告,现有关手续已办妥,并补报了年检材料,按规定准予通过年检。现将其名单公告如下。
特此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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