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上海会计>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会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www.canet.com.cn

2008-6-27 11:52:51

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计信息是保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基础信息,会计法律法规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行为的法律基础和制度基础。本市财政部门应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切实加强会计监管,指导与监督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严格执行并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切实维护会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通过多种措施引导本市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努力规范会计核算。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之际,特将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管理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财政部门应督促单位负责人进一步明确自身对会计工作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强化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政部门应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宣传强化,切实增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意识,督促单位负责人全面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
  1.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负责人应充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自身对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2.单位负责人应大力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各单位应为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切实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要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造假,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负责人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树立内部控制理念,优化岗位分工,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内部控制流程,构建反舞弊机制,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4.单位负责人应不断提高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力。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学习贯彻《会计法》,掌握会计工作的基础要求,明确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提高对财务会计数据的分析判断能力,充分发挥会计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支持与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财政部门应强化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大力构筑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
  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规范,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财政部门应紧密结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电算化备案、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项工作,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会计机构。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严禁无证上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严禁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管理,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注册、变更和调转。
  3.切实规范会计核算流程。各单位应根据业务复杂程度和组织规模大小,在完善内部控制和确保工作效率的前提下,科学设岗,合理分工,规范凭证审核、凭证传递、账簿登记和报表编报流程,不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4.大力推动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是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会计软件,大力推进会计电算化;管理规范、具备条件的单位,应积极采用业务财务一体化管理软件(即ERP系统),借以转变管理理念,强化经营管理,促进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打印】【关闭

 
上一篇:[上海]2008年经济师考试5月5日-5月15日网上报名
下一篇:没有了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