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审计局积极实施“阳光审计”,取得明显成效。不久前该局被授予“日照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同志被表彰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个人。
该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审计工作流程图及审计工作纪律,将执法程序、审计纪律向社会公开。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将机关经费、考勤、卫生、奖惩等8个方面内容定期进行公开,并设立工作人员监督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严格的廉洁审计制度,规定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三日前,必须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束后由被审单位填报“廉洁审计监督卡”,该局将反馈情况归入个人廉政档案。推行廉政回访制度,由局纪检组定期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情况进行回访,对被审计单位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该局还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审计结果一律进行公告,形成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整体合力。至目前,全局未发生一例因执法不公、不廉等现象被投诉举报的事件。
日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