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审计机关对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等三家医院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00年10月以来的有关涉费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三家医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效果明显。
一是完善有关制度。省立医院制定了《山东省立医院财务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汇编》、《医院收费管理办法》。省肿瘤医院制定了《医院信息系统中收费系统的使用及相关规定》、《关于调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意见》、《关于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的通知》。济南市中心医院制定了《关于医疗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暂行规定》、《物价员职责、收费专项管理科工作职责》、《关于医院设备及物资、耗材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二是采取措施,强化收费管理。省立医院成立了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和物价检查小组,在财务处设立了物价管理科,对医院的收费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省肿瘤医院审计科配备专职物价员,各临床科室配备兼职物价员,加大对收费的检查监督力度。济南市中心医院设立了收费专项管理科,成立了由财务处、审计处组成的收费管理监督小组,负责日常收费管理的监督工作,加大对医疗项目不合理收费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三是加强医疗项目特别是新增医疗项目的汇总上报工作。省立医院在对4750项医疗项目、20类床位收费标准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对1082项新增医疗项目进行了汇总上报。省肿瘤医院对部分一次性卫生材料超标准收费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取消了ICU病房重复收取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对16项新增医疗项目进行了汇总上报。济南市中心医院对294项新增医疗项目进行了汇总上报。
四是制定惠民措施,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省立医院设立惠民门诊、部分病种限价服务、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等20条措施。肿瘤医院制定了对71项检查治疗项目和药品费用分别减免20%和10%、床位费减免30%等4项措施。济南市中心医院设立“扶贫门诊”,在各专业病区内设置扶贫病床,对部分检查治疗项目和药品费用分别减免20%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