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济单位:
根据鲁人考函[2007]2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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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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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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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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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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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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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三、报名条件见附件1.
四、考试报名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考生网上预报名,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济宁人事信息网(www.jnrsj-sd.gov.cn),如实填写本人信息(首次在济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需上传本人照片),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应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图像,照片保留底版,备考后办理证书),在表上相应位置签上本人姓名交给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由主管部门负责人事人员持有关材料集中到相应报名点(见附件2)缴费、办理确认手续。市直报名点确认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一楼,联系电话:2967978.报考级别为“考四科”和“考五科”考的老考生须填写档案号。丢失档案号的考生可在“档案号查询”查找。
确认时需审查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表》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免试部分科目人员)
4、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的资历证明
5、报名人员汇总表
6、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不得擅自扩大免考人员范围。凡申请免试科目人员,需填报考试免试科目考生备案表
单位要在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单位公章。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5月16日至2007年5月18日。按省人事考试中心安排,为方便考生,定于2007年6月19日至21日安排一次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各报名点在两次现场确认时要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及报名汇总表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附件1:
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工程技术,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资 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