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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会计监督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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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4 9:54:55

中国会计网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学会正式出台《陕西省会计监督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违规会计行为中的主要负责人,不但要被处以2万元以下罚金,而且还要被取消会计资格,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对于“未按规定编制记账凭证、违规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等40种违规会计行为的处罚规定为:对违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对直接主管人及直接责任人可以处2000元至2万元的罚金。对于违规会计机构及会计,可取消其从业资格,并将相关信息计入档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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