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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2001年以前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呆坏账核销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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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13

中国会计网

  中央2001年以前农业综合开发呆坏账核销资金下达我省后,省财政及时将这批核销资金返还到有关市和省级部门。

  为确保核销资金在涉及的9个市、35个县(区)全部落实到位,日前,省财政在省级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对大荔、白水、蒲城、印台、耀州、户县、三原、岐山、陈仓等9个县(区)的呆账核销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级核销资金都基本拨付到了相关县(区),并按原垫还渠道归位。市、县两级财政对核销资金均有批复件,资金拨付手续齐全、规范。债务核销到位,被查县(区)全部解除了与借款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了有关账务。呆账核销资料的整理与归档也比较齐全。

  与此同时,省财政还结合检查情况,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2001年以前农业综合开发呆账核销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呆账核销资金的会计处理作了统一规定,要求省上未检查到的26个县(区)认真搞好自查,不留死角地落实好呆账核销工作。(厅农业综合开发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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