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财会协字〔1998〕55号)规定和《行政许可法》要求,现将向我厅报告申请设立的“陕西大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陕西大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发起人为郭明安、张金贤、赵霞、刘洁、杨滨。办公地址西安市含光路1号怡和大厦10层A座2号。该所共有专职从业人员 11 名,其中注册会计师6名,其他专职从业人员5名,主任会计师由郭明安担任。该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已由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五联陕验字〔2005〕021号)。
二、发起人郭明安,男,1969 年01月28日生,于1998年4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陕会协字〔1998〕013号),CPA证书号为610000110264,身份证号为610103690128203,目前人事档案存放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该注册会计师自1996年3月至2002年12月在陕西华西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02年12月转入陕西国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本人申明近3年来,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过处罚。不在其它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三、发起人张金贤,男,1968年10月10日生,于2001年4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陕会协字〔2001〕12号),CPA证书号为110001650001,身份证号为612101196810100279,目前人事档案存放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该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至今。本人申明近3年来,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过处罚。不在其它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四、发起人赵霞,女,1972年11月19日生,于1998年4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陕会协字(1998)013号],CPA证书号为610000010009,身份证号为610125197211191600,目前人事档案存放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该注册会计师自1995年11月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至今。本人申明近3年来,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过处罚。不在其它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发起人刘洁,女,1969年6月30日生,于1999年1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陕会协〔1999〕003号),CPA证书号为610000010041,身份证号为610104690630832,目前人事档案存放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该注册会计师自1998年3月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至今。本人申明近3年来,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过处罚。不在其它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六、发起人杨滨,男,1967年11月24日生,于1998年4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陕会协字〔1998〕013号),CPA证书号为610000010047,身份证号为610402671124031,目前人事档案存放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该注册会计师自1996年7月至2003年8月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2003年8月转入陕西衡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本人申明近3年来,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原因受到过处罚。不在其它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公示期间:2005年3月2日~3月22日。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来电029—87611481或来信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四府街41号;邮编710002)。以上相关申请材料同时置于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安市莲湖区四府街41号626房间),接受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