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从西宁市审计局获悉,西宁市审计局在对城中区政府及城中区相关单位的财政决算及税收年报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区财政局拨给城中区某单位的科技三项费用共21.8万元,被这家单位部分挪用挤占。
针对这一情况,西宁市审计局根据《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对这家单位作出处罚,并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城中区监察局及财政局以此为契机,对这家单位的财务违纪行为亮起“红灯”,在全区通报,并强调区属各单位以此为鉴,不断规范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各类专项资金,违者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