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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推开乡财县管:控债务、保运转、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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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0 16:18:00

中国会计网

  今年1月1日,内蒙古全面推开“乡财县管”改革。截至7月底,全区78个旗县(市区)的640个苏木乡镇推行了“乡财县管”改革,还有8个旗县(市区)的23个苏木乡镇进行了改革试点,乡村债务得到合理减控。

  内蒙古于2000年启动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后,特别是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和乡镇财政运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收减少了,财政开支加大了,县乡财政出现较大的赤字。“乡财县管”成为求解控债务、保运转、促发展这个命题的关键。

  2004年4月,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根据其县域经济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提出“乡财县管”的旗县财政管理实施方案。他们先后以杨家窑、韭菜庄为试点,实行乡镇为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核算,坚持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实行“核准基数、一定三年、超收分成、短收不补、自求平衡”的县乡财政体制。从试点的确定到运行,乡镇干部职工们惊喜地发现,自己的工资发放进度与县里同步了,不必要的支出得到控制,无序增加的债务有效遏制了。

  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有关同志介绍,今年全区正式推开“县乡财政”改革之前,呼和浩特的全部乡镇,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等地的部分旗县已先后开展了“乡财县管”和“村财民理乡代管”改革试点。这些地区的改革证明,“乡财县管”后,规范了苏木乡镇的财政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了苏木乡镇债务风险,促进了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区各地通过“乡财县管”改革,及清收还债、变现抵债等措施,化解村级债务近2亿元。

  为进一步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保障苏木乡镇政府的必要支出和正常运转,目前,自治区财政厅正在研究核定苏木乡镇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另外,为确保“乡财县管”改革的进度和规范化,自治区财政厅还将明确债务问题改革原则,坚持先“刹车”,后“消肿”,要求旗县对苏木乡镇建立激励约束措施,加强“乡财县管”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推行“乡财县管”软件,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对“乡财县管”落实情况及撤乡并镇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也将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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