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3 14:24:00
据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介绍,原赤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女会计孙凡因挪用公款600万元,日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审理查明,孙凡自2001年1月至2005年8月担任东北电网有限公司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赤峰分中心(现名赤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600万元,用于他人做房地产生意。案发前孙凡先后归还分中心300万元,案发后分中心又挽回了一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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