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前,记者从自治区审计厅了解到,2005年,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142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128人,地厅级领导干部13人。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4人,查出违规金额16.2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25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809万元,查出个人经济问题8万元。移送纪检、司法机关10人。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新进展。
据自治区审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加大了任前、任中审计力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如去年对13名地厅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9名是任中审计;包头市审计的58个单位中,有32个是任中审计;兴安盟审计的18名盟直领导干部全部为任前审计。二是加强审前调查,明确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三是创新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工作成效。四是完善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去年自治区审计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试行办法》,各盟市也研究制定了一些可行制度和办法,效果明显。
内蒙古日报·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