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注协在呼和浩特首次召开了惩戒委员会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注协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高存祥主持,注协名誉会长包文发、注协秘书长余峰及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在本次会议中,由注协副秘书长刘伟向大家汇报了自治区注协2005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重点对《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进行了积极有益的研讨,并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暂行规则的制定,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提高内控及执业质量,切实有效加强监督,对行业在自律性管理、执业质量检查和必要的惩戒等方面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