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工作的管理,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拟设立的呼和浩特市中志信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两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欢迎有关方面予以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内蒙古财政厅会计处反映。
电话:(0471)6945012、6968319(兼传真)联系人:杨棣、何全胜,地址:呼市新华大街63号:邮编:010055.
1、呼和浩特市中志信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注册地:呼和浩特市,组织形式:合伙制,注册资本壹拾万元,合伙人2名:赵宝玉、罗彬,全部为注册会计师并已办理从原所的转出手续。
2、呼和浩特市千英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注册地:呼和浩特市,组织形式:合伙制,注册资本壹拾万元,合伙人2名:马千山、曹淑英,全部为注册会计师并已办理从原所的转出手续。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