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内蒙古会计>正文


[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www.canet.com.cn

2006-8-2 12:31:58

中国会计网

  第十二条  盟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工作:

  (一)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安排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

  (三)组织试卷印刷、考试和阅卷等考务工作;

  (四)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

  (五)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考试工作情况。

  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在考试报名前15日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考试结束后20日内盟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将本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总结连同考试情况表和软盘一同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十三条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的考试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组织。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3月份为报名时间,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为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考试软件,盟市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组织考试;珠算考试由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与当地珠算协会共同组织。

  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第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向旗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学历证书原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片。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管理部门专用印章。

  第十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规定的编号规则,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编号、颁发和管理。年度终了前20日内应将本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汇总情况报自治区财政厅。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实行IC卡辅助管理,用于记载持证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办理注册、变更、调转以及继续教育登记等,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并颁发。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时一并提交IC卡。

  第二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5  6  


打印】【关闭

 
上一篇:内蒙锡盟人事考试中心搬迁公告
下一篇:[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乌海市审计局保密工作常抓不懈·内蒙古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查出违规资金3
·[内蒙古]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出考·内蒙古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会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上半年内蒙古审计机关查出违规金额12.7亿元
·[锡林郭勒盟]06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查·[兴安盟]06年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电话查询
·[内蒙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内蒙锡盟人事考试中心搬迁公告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