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复查2005年被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为了督促被惩戒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落实整改意见,提高业务质量,降低执业风险,强化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和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05年被省注协惩戒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复查指导思想
复查以监督落实整改、打击屡教屡犯者为主,同时辅以帮助和教育。通过复查,促进《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强化诚信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质量,规范事务所运营和发展。
(二)复查原则和目标
1、复查原则。复查中以严格检查、严厉惩戒为基本原则。
2、复查目标。业务质量复查以先分析、后检查,抓重点、看主流,重实质、轻形式,重专业判断、轻过程,以提高业务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目标。自律公约落实复查,以惩治降低标准收费、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注册会计师挂名、兼职、跨所执业、为他人举办事务所等行为,净化会计市场,促进公约执行和诚信建设为目标。财务会计核算复查以贯彻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为目标。
二、复查时间
复查时间2006年4月17日——5月19日。
三、复查对象
2005年被省注协处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的30家事务所和15名注册会计师(名单附后)。
四、复查内容与复查重点
(一)业务质量复查内容
1、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情况;
2、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情况;
3、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4、因业务质量被惩戒的事项是否整改;
5、复查组认为需要复查的其他内容。
(二)财务会计核算复查内容
1、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是否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固定资产折旧等;
2、团体会费、个人会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3、会计资料完整情况(会计报表、账簿、凭证、银行对账单等是否完整);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5、省地税局对事务所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的执行情况;
6、2005年检查中存在的财务及会计核算问题是否整改。
(三)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履约情况复查内容
1、事务所业务质量是否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结合业务质量复查进行);
2、事务所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
3、事务所是否存在支付回扣、佣金、介绍费、信息费等行为;
4、有关单位是否存在索取回扣、佣金、介绍费、信息费等行为;
5、事务所是否存在垄断经营、对自身能力进行广告宣传、滥设分支机构等行为;
6、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允许他人以本单位或个人名义承办业务,出具报告行为;
7、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挂名、兼职、跨所执业、以个人名义为他人举办事务所等行为(结合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进行);
8、是否存在抵毁同行行为;
9、事务所是否及时向省注协报送业务报备资料;
10、因职业道德及违反自约公约被惩戒的事项是否整改;
11、自律公约中其他约定的履行情况。
(四)复查重点
2005年被省注协惩戒的事项作为复查重点。
五、复查人员
第一组
组长:姜永奇
成员:毛宝建 黄金龙 戈晓迪 王 静 刘 侠 刘 洋
复查范围:办公地设在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营口市、辽阳市的被惩戒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第二组
组长:于延琦
成员:罗成银 王丽君 王茂喜 盖德利 谢正花
检查范围:办公地设在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的被惩戒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六、复查方法
本次复查实行实地检查与抽审送达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办公地设在县区的事务所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办公地设在市区的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检查、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履约情况检查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业务质量复查采取抽审送查方式。
业务质量复查的报告由省注协从事务所报送的业务报备资料中随机抽取确定。抽查业务范围为2005年和2006年3月31日前出具的报告。抽检数量,原则上每名注册会计师抽查一份业务报告,被惩戒的注册会计师至少抽查两份业务报告,其中一份是与被惩戒事项相同类别的报告,如因验资业务被惩戒,抽查验资报告,另一份为其他报告。具体抽查的业务报告由复查组在复查的前一天通知复查对象。2006年3月15日前仍未报送业务报备资料的事务所,业务质量复查实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
财务会计核算复查范围为2005年及2006年1月至3月财务收支情况。
七、复查资料交接方法
被复查的事务所应于复查组到达所在市前一天下午将被抽取的业务档案交由当地约委会主任委员保存,双方交接时应确认档案情况,填写“档案交接清单”,并即时封存,在复查组到达后将档案交给复查组。办公地设在县区的事务所复查组进所后,按复查组要求提交被抽查的业务档案。
事务所财务会计、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等资料待复查组到达被复查事务所时交复查组相关人员。
八、复查要求
1、被复查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积极配合复查组开展工作,在复查组复查期间,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在事务所。复查组与事务所交换意见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参加和到场。
2、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省注协的复查。
3、复查组在复查中要认真负责,坚持保密、回避、廉洁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查工作。复查组在外勤工作和复查处理结束后分别向省注协监管部提交复查通报,复查报告、复查档案及相关资料。省注协监管部以检查快讯方式及时向中注协报告复查情况。
4、复查组在各市复查中,要积极与当地约委会沟通情况,必要时,可请约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参加自律公约履约情况复查,以促进公约贯彻实施。
九、复查结果处理
对复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给予严厉的惩戒,并按自律公约的约定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省财政厅处理。
十、复查费用
复查人员的交通、食宿、办公等相关费用由省注协负担,对于聘请的事务所专家,省注协将向其所在事务所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十一、复查人员培训
为保证复查质量,统一复查口径,省注协拟在复查前对复查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2006年复查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名单
1、辽宁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辽宁永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台安仁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鞍山华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本溪清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本溪天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7、丹东鸭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丹东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辽宁东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辽宁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营口兴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营口鑫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注册会计师白素云 方敏
13、营口众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4、阜新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注册会计师李春山 李瑞风
15、辽阳信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6、辽阳宏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7、辽阳宏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8、铁岭正清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19、铁岭陆丰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冷宝昌张顺利 唐淑贤
20、开原兴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1、辽宁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注册会计师石玉成 郭大伟 张洪坤 赵艳一
22、朝阳新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朝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吴凤艳 王化平
24、朝阳鑫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岳万和 乔艳红
25、盘锦融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6、盘锦荣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7、盘锦中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8、葫芦岛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9、葫芦岛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0、葫芦岛德恒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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