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我市召开《本溪市审计监督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有关审计监督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审计法制化建设的实质性突破。
《本溪市审计监督条例》于今年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条例》结合本溪实际,本着解决实践难题、强化审计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和突出地方特色的思路,更加强化了审计特点。在对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对同级人民政府各部门重大决策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绩效审计,对各级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使用政府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监督等方面都有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并针对地区实际,确定重点,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以促进被审计单位在经济活动中能达到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该《条例》是我市目前开展审计工作比较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
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秘书长沈福泰对《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讲了话,指出《条例》的出台将为加强经济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强有力的法规保证。
市政协副主席、市审计局局长王佳才就《条例》的主要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及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该《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