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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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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0 10:20:30

中国会计网

各位理事:

  省注协按照章程第十五条第二款“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的规定,经请示邴志刚会长批准,定于200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和审议关于何新川同志辞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吴作章同志辞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说明;

  2、听取和审议关于姜永奇同志拟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刘世伟同志拟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说明;

  3、听取和审议关于增设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及起草工作规则的说明;

  4、表决增设财务委员会的说明、人事任免事项;

  5、听取和审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及2005年会费预算报告;

  6、听取和审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工作报告。

  7、表决会费收支及预算报告、秘书处工作报告。

  二、会议时间

  12月29日上午9:00,12月28日下午报到。

  三、参加人员

  协会95名理事,特邀财政厅刘润田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地点

  沈阳市“辽宁工会大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

  五、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303 房间

  联系人:陈新治、张冬

  联系电话:024—22824654

  024—22702780转4306

  传  真:  024—22824654

  辽宁工会大厦电话:024-62235999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理事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并于12月26日前传真至省注协。

  2、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同志,请提前向省注协请假。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理事参会回执

姓名

单 位

报到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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