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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06年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农村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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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

中国会计网

  1月18日,省财政厅长邴志刚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2006年,全省财政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三农”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村更亮。

  一是建立县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继续落实省对县共享税收定比增量返还等财政扶持政策,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办法,增加对县乡转移支付补助,实行省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县的管理方式。继续实行省对县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奖励政策、招商引资大项目奖励政策和县(市)财源建设工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二是支持县城和县域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省市财政要安排一定规模的财力,增加对县城及其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吸引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三是支持文明村屯建设。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引导性资金,支持村屯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继续支持防病改水和解决人畜饮水工程建设。

  四是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继续支持“四个倍增计划”的实施,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体系、水利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三补贴”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投入多元化的支持“三农”新格局。

  五是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和化解乡村债务试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六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支持15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整村推进扶贫、面上扶贫、移民扶贫;重点扶持辽西北等地区22个县(市)开展百村扶贫土地整理项目,促进贫困农民尽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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