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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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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1 8:26:42

中国会计网

  各位常务理事:

  省注协按照章程第二十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规定,经请示邴志刚会长批准定于2005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财政厅人事处代表省财政厅做关于姜永奇、何新川、吴作章、刘世伟工作岗位调整情况的通报;

  2、听取和审议关于何新川同志辞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吴作章同志辞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说明;

  3、听取和审议关于姜永奇同志拟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刘世伟同志拟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说明;

  4、听取和审议关于调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说明。

  二、会议时间

  12月28日晚上19:00-20:00,12月28日下午报到。

  三、参加人员:协会31名常务理事,特邀财政厅刘润田总会计师、厅人事处参加会议,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地点

  沈阳市“辽宁工会大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

  五、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 房间

  联系人:陈新治、张冬

  联系电话:024—22824654

  024—22702780转4306

  传 真: 024—22824654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常务理事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并于12月26日前传真至省注协。

  2、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同志,请提前向省注协请假。

  3、12月29日会议结束后当日可以返程的同志,请提前购买返程车票。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常务理事填写参会回执

姓名

单 位

报到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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