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结合审计机关实际,采取五项措施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该局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落实本局“十条禁令”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紧密结合,从源头上预防以权代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不断提高审计干部廉政勤政,依法审计的自觉性,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在审计计划的安排上,把治理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突出重点,着力查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在具体审计项目上,明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内容,在问题的认定上,严格把握政策,既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他们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相结合。通过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作们对审计查出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制度、法规、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及时做好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