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人考函[2006]7号
各委、办、局、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中直及部队驻沈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人事(职改)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11月4日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毕学历;
2、获中专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考试初级资格考试。
(四)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26日
报名地点:沈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沈阳人才大厦一楼)。
四、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收报名费10元/科,考务费54元/科。
五、教材说明
(一)教材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5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工作请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订购。
2、运输专业(含四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考生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
4、2006年版考试用书定价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
六、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考试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七、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在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八、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考生的考号、考点、考场、考位由考生通过电话查询。查询电话为9699097666,查询时间为10月2日至10月20日,有误者请于10月19日至10月20日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勘误。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和报考条件,其中重点审查报考者的学历及毕业年限,职称及任职年限,考生身份及照片。然后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填写“2006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认真核对考生报考的专业和级别。
(二)报名点代码统一填涂2101,报名序号根据《报名序号分配表》给定的报名序号从小到大按流水号依次排列,不能重号。
(三)各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报考人员报名卡和准考证、教材预定单等材料汇总后,连同携带各种费用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统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