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会计>辽宁会计>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www.canet.com.cn

2006-7-31 11:49:29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十一五”重专项规点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点专项规划是对《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细化,对全省各地、各行业和各部门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省“十一五”婊暮晡澳勘晁忱迪帧?/p>

  附件:

  1.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略)

  2.辽宁省对外开放“十一五”规划(略)

  3.辽宁省工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略)

  4.辽宁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略)

  5.辽宁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略)

  6.辽宁省区域发展“十一五”规划(略)

  7.辽宁省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略)

  8.辽宁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略)

  9.辽宁省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略)

  10.辽宁省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略)

  11.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略)

  12.辽宁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 “十一五”规划 (略)


打印】【关闭

 
上一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辽宁省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520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