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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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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31 11:52:43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央及驻铁各单位负责考试部门:

  根据辽人考函[2006]26号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2006年11月4日举行。报名时间5月22日至5月30日。

  二、 考试专业设置与去年相同。

  考试专业包括: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税、金融、保险、公路、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1、 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3个专业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2、商业专业的商业管理、商业营销2个子专业和物资专业合并为商业专业。

  3、财政专业的财政、税务2个子专业合并为财政税收专业。

  4、旅游专业的饭店管理、旅行社2个专业合并为旅游专业。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

  11月4日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三、 报名条件:

  (一)、报考中级资格人员条件: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报考初级资格人员条件:

  1、正规院校非经济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国家成人教育院校、中专毕业生;

  3、在经济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高中毕业生;

  4、获中专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取得学历前后工作年限的总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县(区)各部门到所在地人事局报名;市直及中省直各部门到市人事局302室考试中心报名。报名前先到当地人事局领取报名卡、准考证,填好后带毕业证书原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考务费(每人128元)、书费到报名处报名。

  五、教材说明。

  根据我国经济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专业进行了重新编写、修改,形成了2006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4830136

铁岭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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