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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更换证书、补证、补表办理程序及时限

www.canet.com.cn

2008-4-22 12:33:40

中国会计网

  (3) 当事人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及1张2寸免冠照片;

  ( 4) 当事人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受理时间:每年3月份、9月份。

  4、办理时限:经管理员核实无误,即可办理补发新的《合格人员登记表》。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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