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经济法
一、合同法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在对合同基本概念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对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以提高考生应用合同法法律制度解决市场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合同的订立
熟悉合同订立的程序;掌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合同成立的含义;了解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定和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的效力
掌握合同效力的含义;熟悉合同的生效要件和时间;掌握无效合同、可变更或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种类及法律后果。
(四)合同的履行
熟悉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了解合同内容不明确如何处理和合同履行的规则;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掌握合同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熟悉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概念、程序、条件和效力。
(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熟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原因、效力。
(七)违约责任
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掌握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适用条件和特征;掌握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八)合同的担保
熟悉和掌握合同担保的概念、种类。掌握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资格、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等;掌握可以设立抵押的各种抵押物和抵押登记。掌握可以质押的各种权利。掌握留置和定金的含义。
(九)其他规定
了解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合同管理。
二、公司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以提高考生应用公司法律制度公司在设立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了解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熟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和种类、组成、职权及其行使方式;掌握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掌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条件和程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种类、组成、职权及其行使方式。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条件、程序;掌握股票上市的法律规定。
(五)公司债券
了解公司债券的概念;掌握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程序。
(六)公司财务、会计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掌握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七)公司合并、分立
掌握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概念、种类和程序。
(八)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了解公司破产和解散的概念;熟悉公司解散的情形;掌握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
(九)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熟悉并掌握不同主体违反公司法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证券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对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序,以提高考生应用证券法律知识解决公司运行、参与证券市场操作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证券和证券法概述
了解证券的概念和种类;了解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证券市场和主体
熟悉证券市场主体的种类;掌握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市场的条件;掌握证券公司的人事、风险和业务的管理,了解证券交易场所的种类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