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师考试
>
经济师考试政策
>正文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注册管理
www.canet.com.cn
2006-7-31 21:58:36
中国会计网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
打印
】【
关闭
】
上一篇: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报名时间及方法
下一篇:
[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
[龙岩市]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14-5月6日网
·
[漳州市]2007年经济合格证书4月16日开始领
·
[厦门]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14-5月6日网上
·
[东营市]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18日开始报名
·
[青岛]2008年经济师考试5月9-5月16日报名
·
[阳泉]2008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截止至5月9日
·
[安康]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7-5月8日报名
·
[辽宁]2008年经济师考试4月29日-5月29日网
·
[济南]2007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
[湛江]2008年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截止至5月
网校课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