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及驻郑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8〕11号)和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08〕6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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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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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7年相同。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采用“考试报名图像采集防伪软件系统”,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初级由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中级由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50元、防伪图像信息采集费15元。
2、各主管部门按级别、专业填写《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报考中级的由主管部门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统一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办理报名手续。
3、各主管部门到考试中心领取《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并在每位考生填涂的《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背面加盖公章,同时给每个考生一个报名序号和单位代码。考生按要求认真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
4、各主管部门及时将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通知考生本人。
五、考试教材
结合2007年经济专业考试的有关情况,2008年度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做了必要的修订。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进行了编写,以往年度版本不再使用。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于6月20日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教材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六、报名时间
2008年4月30日前为各主管单位宣传、组织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8日,各主管单位统一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七、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考;要严格遵守属地报名原则,不允许考生跨地区、跨单位报考。
2、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12年31日。
3、填写汇总表时,必须字体端正、清晰;填写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