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珠人考[2008]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23号),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7日上午9时至5月8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8年5月6-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1月1日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200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珠海设置考点,考点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二)考试用书的征订以自愿为原则,与报名确认同时进行。
(三)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附件1、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人员,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上证件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