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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的通知

www.canet.com.cn

2006-7-31 11:39:57


  (三)考试大纲。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考试大纲。

  七、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涵[2001]52号文件规定,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考一科交考务费36元。

  八、颁发合格(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由人事部与国家财政部共同用印,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可以上网查询考试成绩。

  网址:rsks.changchun.jl.cn或直接输入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亦可。

  考试合格者,按通知时限要求持《准考证》、身份证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领取证书。发合格证书时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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