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工程、经济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已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经济法》科目;已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类执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门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两个科目的考试。填写报名表和填涂报名卡时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中考5科的相应代码填写或填涂。
《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两个科目考试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联系,电话:010-84273641,网址:www.cas-gjac.org.《珠宝鉴定与分级》考试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主管机构联系。电话:0431-8974594; 010-82022019、84275411. 国家主管机构网址:www.chinatt315.org.cn 或 www.ngtc.com.cn.考试相关事宜登陆中评协网址:www.cas.org.cn.
五、考试收费
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科交考务费44元。
六、考试用书征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电话:0431-8544807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代码:25 |
考四科 代码:4 |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代码:01 |
资产评估 代码:1 |
| 经济法 代码:2 |
| 财务会计 代码:3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代码:4 |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代码:02 |
资产评估 代码:1 |
| 经济法 代码:2 |
| 财务会计 代码:3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代码:5 |
免《财务会计》 代码:03 |
资产评估 代码:1 |
| 经济法 代码:2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代码:4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代码:5 |
免《经济法》 代码:04 |
资产评估 代码:1 |
| 财务会计 代码:3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代码:4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代码:5 |
考五科 (含珠宝) 代码:5 |
资产评估师(含珠宝) 代码:01 |
资产评估 代码:1 |
| 经济法 代码:2 |
| 财务会计 代码:3 |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代码:4 |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代码:5 |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