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摘自(吉人字[2007]4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2007年5月9日至25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省中直报名点: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报考单位或个人统一到富锦路邮局大厅报名(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省人事厅大楼南侧50米)。
各市州报名点: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组织。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到报名点领取。表中有关考试类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名称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有滚动成绩的考生必须填涂上年度档案号。要认真核对涂卡信息,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确保准确无误。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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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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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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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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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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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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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各科试题均由主、客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式、无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三、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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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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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 |
经济、工程类 |
大学专科 |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
| 大学本科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非经济、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通过经济、会计、审计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
注册资产 评估师 (珠宝类) |
珠宝评估相关专业 (含地质) |
大学专科 |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3年。 |
| 第二学士学位 |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四、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