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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www.canet.com.cn

2006-10-8 17:49:38

中国会计网

 执法机构:会计处

  行政收费依据:赣价费字 [2001]25号

  行政收费标准:10元/本

  行政收费程序: 1、资格审查;

          2、收费同时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3、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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